第四十四章汽水
时间:1986
地点:东区
天还没亮,摊贩、工人、卖菜的,杀猪的,就都在早市里活络了起来。
在早市里长大的孩子,早看惯了各种杀鱼杀猪杀鸡宰鹅的剖肚放血,所以他几乎不怕血尿体液,这些世俗里所谓的污秽肮脏之物,所以走外科的初期,他倒是如鱼得水,很早就能克服,环境优越的孩子所难以克服的血腥之气,因此,他比同辈人还要积极跟往前去走那么一步,选择劳心劳力的外科。
所以是早市养大了他,也给了他没有想过的恩赐。
因此他从小就习惯性的,在放学后绕到早市去看看早市,那杳无人烟的样子,他觉得繁忙的早市都有这种门可罗雀的时候,那么为什么他的人生却永远都处在低迷?
十五岁的那年,他像往日一样,放学后逛完早市便沿着大路走回家时,却意外看见了一台,他根本连看都没看过的黑色加长型豪车,就停在路边。
车里下来一个中年梳着油头的男人,男人把一小女孩给抱了下车,甚至一路赶骂,脾气明显还有点上头。
他甚至远远的,还能听见那男人,在骂这小女孩不受教不听话,不配当他的孩子,让她给别人家当小孩算了。
男人骂完就自己让司机把车开走,小女孩子明明穿着美丽又好看的小裙子,却疯狂地哭泣追赶着车子。他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要用这种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孩子,他甚至猜想,小女孩的父母应该会把车子停下,或是气消了就会回头接她的。
可是,他跟着那小女孩走了五分钟十分钟,车子都没有回头,甚至边上有一个奇怪的老男人上前故意跟这小女孩说话,甚至拿糖果给她,让小女孩跟着老男人走。
他突然走上前,把小女孩跟老男人隔开,甚至把小女孩牵到自己边上说,"我刚已经记住了这小女孩他家的车号,打电话报警就行了。况且她父母说不准就在边上偷看这小女孩子,估计就是想教训吓吓她,让她不敢再调皮不乖了。"
老男人见状,便心虚的走的远远的,糖果也从新塞回自己的兜里,举止说有多怪就有多怪。
他才蹲下看着小女孩,就见到这小女孩的红色小裙子上有着好看的蕾丝花边,边上有着加厚的兔毛外衣跟毛茸茸的小帽子,把小女孩圆滚滚的脸衬的冰雪可爱,哭过的眼睛又大又亮。
绑在她头发上的蝴蝶结,也精致的像是会烫人那般的灼灼发亮。他这辈子都没看过有哪个女同学或是女人,能用着或是穿着那么细致又好看的发饰跟裙子。他觉得这小女孩的父母,应该很疼爱她的,不可能不要这小姑娘的。
"我没有调皮,可是爸爸不要我了。"
小女孩主动跟他说话时,还在哭,眼泪亮晶晶的像是汽水中,源源不断发散的气泡一样。
方逮却觉得这小女孩很有趣,一般的六七岁孩子都是发脾气的乱哭闹,可她只敢轻轻的哭,轻轻地吸着鼻子,整个脸就胀的红红的,头发也因为刚才的奔跑有些乱乱的,小手冻得红红的还捏着自己的裙摆。
他看着这小女孩,心里有些难过,就那么小的孩子能懂什么呢,何必要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来吓孩子。
孩子知道自己可能被父母抛弃的瞬间,那种情绪会有多惊恐失措,他比谁知道。
因此,他轻声安慰,
"不会的。你爸爸怎么可能会不要你,你那么可爱。如果我有个像你那么可爱的女儿,也舍不得不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