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我欲争霸
至于碧寒霜,想起这个熟透的美女团长,蝶千索微微摇摇头,也许不错,但还没到蝶千索需要分神拉拢的地步。
兴冲冲离开的卡伦自然是一夜无眠,他要想很多事情,如何说服家族的人,以及如何进行下一步计划,还未决定的时候,心情总是很患得患失,但一旦做出了决定,却发现充满了斗志,至少卡伦觉得不在只是别人的陪衬。
一直以来被那些愚蠢的贵族压的死死的,明明已经没落却可以靠着盘剥他们享受着高人一等的生活,凭什么?
还不是这陈旧愚蠢的体制!
不光是莫里斯家族,婆罗冥土这样的家族大有人在,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目标,他发现了,就绝不能错过。
至于风险?
商人本身就是冒险的存在,风险越大,利益越大!
碧寒霜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息,在凯普城奋斗了几年,却也是能立足,但今天看了蝶千索的出手,她才明白那是什么境界,有些人天生就是争霸天下的料,一举一动都能牵引别人的心,而有些人怎么努力,却也是有极限的。
也难怪蝶千索会到她的容貌不在意,虽然她自信自己的美丽,可听说暴君身边可是有乾闼婆王的师妹,还有修罗族的公主,这样的绝色美女对他都是百依百顺,像自己这种程度,又如何能引起他的注意?
不知怎么碧寒霜总忘不了蝶千索坐在树上自由自在的一幕,那宁静中的男子和那不可一世的暴君如何融合为一个人呢?
铁猴子自然看的出团长的异常,心中叫苦,蝶千索是什么人,就是一团危险的火焰,走哪儿都能把危险带到哪儿,冰血玫瑰佣兵团只是个小佣兵团啊,根本经不起折腾,蝶千索的那些敌人随便一个就能把他们碾的粉碎,何况他并不好看好蝶千索的冥土之行,现在冥土但凡自恃有点实力的人,哪个不想干掉他,不但可以一夜成名,还能得到枯血的赏识,弄不好还能成为枯血的女婿,这样的好事足以让男人们疯狂。
蝶千索孤身一人无牵无挂,可佣兵团全部加起来可以几百号人啊。
但铁猴子并没有说,他是看着寒霜长大的,为了这个佣兵团她已经牺牲很多,而且也不是十五六的小女孩会为了感情不顾一切,也许痛过就会忘记。
经此一战,明天蝶千索也不太可能继续留在这里,分开之后,一切都会结束,就当是一个美丽的梦吧。
铁猴子叹了口气默默的离开,只留下碧寒霜一个人在发呆。
多情自古伤离别……
第二天天一亮,商队就开始撤退了,虽然大家不明白这个决定,但是经历了昨夜那么恐怖的袭击也没人问什么,至于雇佣的冒险者,酬劳都支付了,自然也不会埋怨,死亡的冒险者就地掩埋,这也是他们的宿命,冒险本就是随时会丧命的。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冒险者醉生梦死,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过一天是一天。
卡伦率队离开,蝶千索也上路了,也许是不想有太多的牵绊,蝶千索没有和碧寒霜道别,其实仔细想想也没有太大的纠葛,只能算相识罢了,此时正专心于武道的他,更不会有太多的诗情画意,尽管不可否认碧寒霜是个很动人的女人,有着在月儿她们身上没有味道,更热情,野性,而且没有大家闺秀的气息,透着一股迷醉的江湖味儿。
体会到了奕局之境,蝶千索就如同上瘾一样,自然希望有更多的机会让自己重温这种感觉,当他抓住这种境界的时候,就有信心去面对像明王这个级别的高手,打不打的过不要紧,至少要有一战的实力。
经过战斗,蝶千索也明白当时自以为可以和军荼利明王拼个两败俱伤是多么可笑,看来军荼利明王和可能是由于何伯才放下了搏杀他的念头,毕竟杀了他还完好无损是不可能的,而何伯又怎么会放他离开,显然军荼利明王不会为了一个假儿子搭上自己的性命,说不定还心中暗爽呢。
蝶千索一路上也没有可以的隐藏踪迹,其实在冥土的地盘上,除非整天往深山老林钻,怎么都很难摆脱暗殿的跟踪,如果真是那样,他此次的冥土之行就完全没了意义,何况没了官路的指引,十有八九会迷路。
蝶千索换了三匹马,在第五天到达了无能胜的另外一座大城艾珀城,这个美丽的城市以盛产优质翡翠而闻名,又称翡翠之都,城内四处都可以看到售卖翡翠的小摊,当然这些都是低档货,那些高大的门店内有着动辄都是价值百万婆罗币的货物,不过阿索看不出这些石头有什么价值,纯粹好看而已,像黄金,铁矿什么的,至少有实际价值,而翡翠既不能练功也不能制造铠甲,唯一的作用就是当装饰品。
艾珀城有一项独一无二的活动,也是这里的特色,几乎每个来这里的人都要玩上几手,有钱的玩大件,没钱的玩地摊,基本上来这里不完这项活动的还真找不出来,那就是——赌石。
艾珀城的有数十座翡翠矿,也都被无能胜的贵族垄断,一些翡翠矿石直接被雕琢出来放进店铺售卖,还有一些原石则直接流入市场,价格可以任意开,有可能你花一千婆罗币就能买到价值百万的宝贝,也可能花百万婆罗币买个废品回来。
这一切都取决于个人的眼光和经验,巨大的利益加上人类天生的贪婪或者说冒险精神,让赌石越做越大,几乎成了艾珀城的招牌,这种刺激尤其是冒险者和佣兵们无法抵挡的。
也正因为这样,艾珀城破产的人特别多,商人在这里总能找到好的佣兵或者冒险者,价格还相当合算。
其实真正好的原矿早就被一层层的被矿主和大商人分走,剩下的原石里面好货色实在少之又少,可偏偏人们都明白这个道理还乐此不疲。
阿索堂而皇之的进城,也没怎么伪装,可却没人认出他来,说实话满脸的胡子,加上一身冒险者的打扮,很难想象这位就是堂堂的暴君蝶千索,这也是受了夜战天的影响,小夜叉王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一阵紫色夜叉族特有的劲装,头发疏的很顺流,走到哪儿都是一副我是高手的模样,而阿索一旦收敛气息,除非是超过他实力很多的人,不然很难发现,这也是原能千变万化的特点。
婆罗那边的情报网已经初步建立古烈斯办事沉稳,加上两大商会的关系网,确实很顺当,至少发生什么事儿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而在冥土这边却一无所知,毕竟要靠乌达拉的话等于把命运放在别人手中,卡伦的出现也是帮了大忙,在现在人间界都以武力衡量实力的时候,蝶千索却更注意综合能力。
武者好求,智者难觅。
暗殿这么安静沉寂倒让蝶千索有点无聊,看来加雷斯这小子也是个谨慎的主儿,第一次攻击失败后,肯定是进行更周详的计划,光是想想都让阿索兴奋,让刺杀来的更猛烈些吧,这次冥土之行越艰难越危险,对他的成长越有帮助,还真要感谢夜战天,如果不是他的提议,自己可能还窝在蝶月堡,那才叫真的失败,为了报答他,将来的一战,肯定会全力让他尝尝自己的进步。
望月楼,很华丽的门面,一对巨大的石狮张牙舞爪很是霸气,墙壁上也加了浮雕设计,在婆罗并不稀奇,可是冥土也只有大城才有这种冥人一般很不屑的花哨玩意。
看着吵闹的声音,这望月楼生意不错,但凡生意不错的地方,人就多,人多情报就多,开始还怕麻烦的蝶千索,现在最怕的就是没有麻烦,最好多点人让他试试新境界。
夜战天正好和蝶千索相反,蝶千索刚来人间界的时候生活在最底层,做事情会随意很多,更不会在乎什么门面,而夜战天则不同,无论什么情况,几乎一眼就能看出,这就是小夜叉王,笔挺的衣服,惹人注意的小天狼星,加上他那孤傲英俊的脸,实在太扎眼,就算不认识的也想知道这样的人物是谁。
离开降三世明王的地界,夜战天也发现白钢鬼并没有追来,看来第一层追杀是过了,第二层是全由亚加达接手,以亚加达的个性显然也不会让白钢鬼在插手,只是闯出来之后,这小子动作也太慢了点,他是来历练的,不是来旅游的。
只是刚刚一杯酒下肚,周围的人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前额凸起的中年人笑眯眯的说道,“在下笑里藏刀罗东,暗鼠帮帮主,想借小夜叉王的头一用,不知可否。”
对方之所以这时动手,显然是因为夜战天已经喝下了他们静心准备的毒酒。
“就凭你们?”
“呵呵,如果正常情况下,我们自然不能跟大名鼎鼎的小夜叉王相提并论,但是你喝的酒里面下的可是冥土三大奇毒之一的散魂香,功力越是身后越好用,而且优点在于无色无味,只要一运功,管你天魔功还是地魔功立刻走火入魔,哈哈,天助我暗鼠帮!”
周围的喽啰全部拔出刀来,只要老大一声令下立刻乱刀剁死夜战天,这小子堂而皇之的来到马头明王的地盘还真以为冥土没人啊。
暗鼠帮主要靠贩卖消息为主,实力倒不是很强,只是关系网很广,搞到这种奇毒也不意外,当然少不得要破费一笔。
“你是说这个吗?”
夜战天拿起杯子,笑里藏刀罗东的脸色就变了,……酒杯是满的,刚刚夜战天用功力压住酒水,根本沾都没沾,真搞笑,虽然酒楼里的人各自谈笑,但这些人谈的好无聊,而且每个人的心率都不正常,又如何蛮得过夜战天,真以为小夜叉王是温室花朵啊。
“咳咳,误会,误会,刚刚在下只是想试试名震天下的小夜叉王是否真的货真价实……”
话音未落,罗东已经出手,蓝汪汪的匕首上显然是淬了剧毒,老大一动,后面的喽啰立刻疯了一样涌过来,杂七杂八的灵力爆的像染缸。
小天狼星出鞘,顿时代开漫天的剑光,如同雨点一样,却带着钻石般的闪亮,一瞬间把冲上来的敌人全部笼罩其中,片刻,刀枪剑戟掉了一地,而罗东的匕首也压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夜战天悠闲的坐着,右脚踩着跪倒在地罗东,那杯毒酒在罗胖子眼前晃悠。
“你说你是想喝了这杯特酿呢,还是被自己的刀子划死呢?”
罗东的牙齿开始打颤了,“殿,殿下,别,别,就饶了小人这条贱命吧,您大人有大量,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刀子贴着罗东的脖子来回滑动,只要稍微有点力,划破那么一点点,罗胖子就可以重新投胎了。
“不杀你嘛,也行,让你的手下办一件事儿,替我公告全城,我夜战天再此休息,欢迎挑战。”
“没问题,没问题,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去,通知所有人,快,妈的,想看老子死吗!”
罗东立刻叫骂道,知道自己小命总算抱住了。
“坐吧,这几天就麻烦你跟着我了。”
夜战天这招很是高明,明着挑战,肯定会让那些老不死的有些忌惮,偷袭他是一回事,大庭广众下,至少一部分还是会有点顾忌。
就算真的来了,夜战天也不怕,要的就是这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