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明卉……
霍誉,原来你是这样的霍誉。
“真的啊,崔姨,你见过那小孩?”明卉问道。
“见过,怎么没见过?说起来啊,那孩子还救过你呢,别看年纪小,可却是个仁义的好孩子。我带着我家那两个臭小子过去的时候,那孩子还在呢,她很聪明,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他救了你,老太爷就把他送回去了。算了,都过去了,也不知道那孩子现在如何了,这会儿也长大了。”
虽然隔了十五六年,可崔娘子对当年的事却记忆犹新,当时太危险了,她们只能把小卉儿交给明老太爷,可万万没想到,明老太爷所托非人,小卉儿还是差一点就出事了,多亏有那个孩子,否则……
明卉呆呆地听着,一言不发。
兴许是她一直都在崔娘子耳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忽然听不到她的声音了,还像是少了点什么。
崔娘子转身看向她:“这是怎么了?”
明卉回过神来,讷讷道:“崔姨,你知道那个小孩是霍誉吗?”
“啥?你说哪个小孩?”崔娘子吃惊地扔下了手里的活计,瞪大了眼睛,眼角的皱纹也随着抻开了。
“就是老太爷买回来陪着我的那个小孩啊,他是霍誉。难怪他说小时候就认识我,还真没有骗人。”明卉有些无奈,又有些欣喜。
原来她和霍誉,真的是从小就认识了。
只是她早就不记得了,霍誉的记性倒是挺好的。
“哎哟,哎哟,哎哟!”崔娘子连说了三遍哎哟,不可置信地看着明卉,忽然啪的一声拍在大腿上,“难怪明老太爷死乞白咧地要订下这门亲事,我还在想,怎么就忽然冒出个霍公子呢,原来这哪是忽然冒出来的,这分明就是老太爷一早就给你相中了的,这叫啥?童养夫?不行不行,霍公子一表人材,又是有官身的,你可不能这么说人家。”
明卉……姨啊,我一个字都没说好不好?明明你老人家说霍誉是童养夫的。
“可我怎么不记得有他这个人呢。”明卉讪讪。
“你记得啥?你那时刚满周岁,小小的一个人儿,只会说香香、臭臭,唉,原本会叫娘了,也不知道怎么的,后来就不叫了,欢喜就是香香,不欢喜就是臭臭,你说说,哪有这样的。”
崔娘子似乎又看到当年那个雪团儿似的小娃娃,唉,一转眼,那个小雪团儿就长成了大姑娘,就要出嫁了。
崔娘子夹起一颗丸子,喂到明卉嘴里:“好吃吧?”
“好吃,崔姨炸的丸子最好吃了,再炸点萝卜丸子吧,我也喜欢。”明卉口齿不清地说道。
“好,我让汪平买了十几个大白萝卜呢,明天就炸萝卜丸子,让你吃个够,对了,霍公子啥时来保定啊,哎哟,霍公子竟然就是当年那孩子,谁能想到啊,那孩子从小就长得俊,否则也不会让老太爷给当成女娃娃啊,果然长大后一表人材,霍公子长得可真好。”
崔娘子原本对霍誉的印像就很好,现在更是好上加好。
当年她带着汪平和汪安匆匆赶到时,小卉儿就缩在那孩子怀里,小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裳,说什么也不肯松开。
后来她听明老太爷说,这两个小小的孩子,在草丛里躲了整整一夜。
也不知道那一晚是如何渡过的,小卉儿除了被蚊子咬了几个包以外,毫发无伤,这多亏有那个孩子。
明卉还太小,她不记得这些了,霍誉应是记得的吧。
崔娘子眉开眼笑,她就说嘛,明老太爷这个人,偶尔还是靠谱的。
唉,若是那位还在,一定也会满意这个女婿的吧。
喷火
回到越秀胡同,明卉抱着荔枝发了好一会儿呆。
密室里绣着白梅花的衣裳,是汪真人绣的,汪真人不是会给别人做衣裳的人,所以那衣裳就是汪真人自己的。
可明大老爷说过,那是小叔明峦的宅子。
明峦,汪真人,玩波浪鼓的小女娃。
还有,明老太爷买霍誉,是给她做伴的,而崔娘子带着汪平和汪安,显然是后来才去的,在那之前,她和霍誉是和什么人在一起,为何还会出意外,明老太爷显然不在,如果他在,他们两个小孩也不会在草丛里藏了一夜。
崔娘子只说她带着汪平和汪安,却没有提到汪真人,也就是说,汪真人当时走不开,所以才让崔娘子来的。
那当年和汪真人住在密室里的小女娃又是谁?
是她吗?
如果小女娃是她,那个玩九连环的男孩呢?
肯定不会是霍誉,霍誉被明老太爷买来时已经记事了,而明卉可以确定,上次霍誉是第一次来瓷器胡同的宅子,如果他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他不会不记得。
所以那个小男孩不是霍誉,那么又是谁呢?
忽然,一个久违的名字浮上心头,明卉怔住,是啊,还有一个人,她怎么忘了呢。
明卉拍拍自己的额头,她真是湖涂了,上辈子她大老远北渡黄河,最终搭上性命,不就是为了那个人吗?
魏骞!
明卉还记得,这一世她向汪真人说起魏骞时,汪真人那刹那间的失态。
汪真人认识魏骞,而且并非是因为魏骞是魏大人儿子的原因。
可汪真人去失口否认。
明卉觉得自己真是笨死了,直到现在,她也没能查出上辈子的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