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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窥探

 

他一直等到丽兹上床后才上楼去书房,途中在他们的卧室门前停了片刻,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确信她已睡着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要试的会不会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将是危险的,极其危险的。

他的书房是一间大房间,分成两片:读书区和工作区。读书区排满了书,有一张沙发,一张躺椅和一盏落地灯。工作区在另一头,那里主要是一张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旧,但很实用。泰德二十六岁就拥有了这张桌子,丽兹有时告诉别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为他相信它是他“词汇的源泉”她这么说时,他们俩都会微笑,好像他们真相信这是开玩笑。

在这件古董上面调着三盏罩着玻璃的灯,但泰德像现在这样只开这几盏灯时,刺眼、重叠的光圈投在凌乱的书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弹子戏。在这么复杂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规则,谁也不知道。但在温蒂事件后的那个晚上,旁观者可以从泰德紧绷的脸上猜出游戏的赌注极大,不管规则是什么。

泰德会百分之百同意这猜测。毕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时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机,上面罩着罩子,一根不锈钢回车杆从左边伸出来,像搭便车者竖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着桌沿,然后打开打字机左边的抽屉。

这个抽屉又宽又深,他从中拿出他的日记本,然后把抽屉拉到最尽头。他放贝洛尔牌铅笔的陶瓷瓶滚了过来,铅笔从中掉了出来。他把它拿出来,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铅笔归拢起来放进去。

他关上抽屉,看着瓷瓶。在第一次晕眩中,他曾用一支贝洛尔牌铅笔在金狗手稿上写了“麻雀又飞起”几个字,然后,他就把这个瓶子扔进抽屉里。他从没想过再使用它但是,前几天晚上,他又摆弄过铅笔。现在,它们就摆在十几年来一直摆的地方,那时斯达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很长一段时间斯达克都很安静,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然后念头一闪,狡猾的乔治从他脑袋中跳出来,就像一个失控玩具盒,盒盖一打开,跳出一个人。我在这儿,泰德!走吧,老伙计!前进!

此后大约三个月,斯达克每天十点都会跳出来,周末也一样。他会跳出来,抓住一根贝洛尔牌铅笔,开始写那些疯话——这些疯话能够赚到钱,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书写完了,斯达克会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铅笔,看着杆上的牙齿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当一声。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声说。

但乔治斯达克是他吗?他曾经是他吗?在最后一部斯达克小说驶往巴比伦最后一页的下面写上“完”字后,他从未用过这些铅笔,除了在晕眩状态。

毕竟,没有用它们的必要,它们是乔治斯达克的铅笔,斯达克已经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认为他最后会把它们扔掉的。

但现在,他似乎又用得着它们了。

他的手伸向宽口瓶,又缩了回来,好像从一个很热的火炉缩回手一样。

还没到时候。

他从衬衫口袋抽出钢笔,打开日记本,拔掉笔帽,犹豫了一下,然后写起来。

“如果威廉哭,温蒂也哭。但我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比这更紧密,昨天温蒂从楼梯上跌下来碰伤了——一个紫色蘑菇状的瘀伤。当双胞胎醒过来时,威廉也有一个。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形态。”

泰德开始自问自答,这是他日记的特点。当他这么做时,他意识到这习惯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双重性也许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问:如果你把我孩子们腿上的瘀伤取下来,重叠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看上去完全一样呢?

答:是,我想会的。就像指纹、声音波纹一样。

泰德静坐了片刻,用笔头敲着日记本,思考着这一问题,然后他俯身向前,开始更快地写。

问:威廉知道他有瘀伤吗?

答:不。我认为他不知道。

问:我知道麻雀是什么,或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答:不知道。

问: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这么多,对吗?不管阿兰庞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们又飞起来了,对吗?

答:对。

现在笔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他已有好几个月没这么快写字了。

问:斯达克知道有麻雀吗?

答:不知道。他说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话。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写。

斯达克知道有什么东西。但威廉也应该知道有什么东西——如果他的腿碰伤了,它应该很疼。但温蒂跌下来时给他造成瘀伤,威廉只知道他一个地方受伤了。

问:斯达克知道他有个地方受伤了吗?一个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问:鸟群是我的吗?

答:是。

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他在克劳森和米丽艾姆的墙上写“麻雀又飞起”时,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记不住自己写过这些字?

答:是的。

问:谁写的那些字?谁用血写的?

答:知道的人,拥有麻雀的人。

问:谁是知道的人?谁拥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问:我在那儿吗?他杀害他们时我在那儿吗?

他又暂停了一下。是,他写道,然后又写:不。两者都对。斯达克杀豪默加马齐或克劳森时,我并未进入恍惚状态,至少我不记得有。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在增多。

问:他见过你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应该见过。”泰德低声说。

他写道:他应该认识我,他应该见过我。如果他真的写了那些小说,他认识我很久了。他的认识和所见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踪和录音设备没有让狡猾的乔治烦恼,对吗?当然没有。因为狡猾的乔治知道它们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时间写犯罪小说,不可能不知道那种东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更好,不是吗?当他要私下和我谈话时,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吗?

对。但斯达克想让人偷听时,他往泰德家里打电话,当他不想让人听到时,他往大卫的商店打。为什么他要让人偷听呢?因为他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信息,即:他不是乔治斯达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经不杀人了,他不会来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还有另一个理由,他要泰德看到声音波纹图,他知道警察不会相信他们的证据,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无可辩驳但泰德会。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就像异教偶像崇拜或钻孔治头痛一样。现在他要招来麻雀,不得不尝试一下这种方法。

他想着麻雀,试着唤来鸟的形象,那数千只鸟,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顶后电话线上,等着心灵感应的信号一出现就展翅高飞。

形象出现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实,像一幅精神图画,缺乏生气。他开始动笔时经常这样——一种枯燥乏味的练习。不,比这还糟。他总觉得刚动笔时很恶心,就像深吻一具尸体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在纸上推动词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东西就会出现。单个的词开始消失,没有生命的人物开始爬起来,好像他晚上把他们放到某个小橱子里去了,他们必须活动一下肌肉,才能跳他们复杂的舞蹈。他脑子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几乎能感到那里的电波变了,摆脱了约束,变成了毫无羁绊的、汹涌的电波。

现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记本上,手里握着铅笔,力图使这种状态重现。时间一点点过去,什么也没发生,他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词进入他的大脑,挥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灵魂马上要说话了!”如果丽兹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着笔,面前放着一张白纸,他将怎么回答她呢?说他试着在火柴盒上画小兔子以赢得纽黑汶艺术家学校奖学金?见鬼,他连那些火柴盒都没一个。

他正要把铅笔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转了转身,正好面对他桌子左边的窗户。

有一只鸟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只加入进来。

又来了一只。

“噢,天哪!”他声音颤抖地说。他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害怕过突然,一种脱离肉体的感觉充满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达克通话时一样,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来,它挤着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们后面,他看到一排鸟站在车库顶上,那车库是放除草设备和丽兹汽车的,车库屋顶陈旧的风标上站满了麻雀,在他们重压下风标摇摇欲坠。

“噢,天哪,”他又说了一遍,他听到他的声音从几百万里以外传来,充满了恐惧和惊奇“噢,天哪,它们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从没怀疑过但没有时间考虑它,没有心思考虑它。突然,书房不见了,他看到了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区,他在那里长大的。它空无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达克恶梦中的房子一样,他发现自己窥看着一个死去的世界。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写道: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小说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小说。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我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败了的人怎么了吗?”现在眼泪从她脸颊滚落。”

怎么啦,乔治?你的高明主意失败了?

毫不奇怪,他说这话时,那个心狠手辣的狗杂种吃了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达克杀害米丽艾姆前曾说过同样的话。

“我进入了他谋杀的大脑,那就是为什么在大卫商店谈话时我用了那句话。”

这里,斯达克强迫米丽艾姆给泰德打电话,因为她吓得忘了电话号码,他为她拨电话,虽然她曾经非常熟悉的电话。泰德发现她的遗忘和斯达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现在斯达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读那些,不能读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铅一样跟着提起。铅笔一离开笔记本,感觉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侧非常疼,铅笔杆上留下一块红色的凹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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